共青团怀柔区第一中学委员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共青团怀柔区第一中学第一届委员会,由共青团怀柔一中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次大会筹委会主持。

  二、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同意。共青团怀柔区第一中学第一届委员会由7人组成。

  三、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团委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提出,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委审核同意,各代表组织酝酿讨论,大会筹委会审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均有选举权;凡团的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正在受留团察看处分者除外),在团内担任职务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和党、团组织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均有被选举权。

  五、本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03名,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O”号,如不同意的画“×”号,既不画“O”号又不画“×”号的视为弃权。如另选他人,则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O”号。一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7名的为有效票,超过7名为废票。选票上盖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怀柔一中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八、经过投票选举,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选举结果有效。

  九、本次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监票人由各代表组酝酿推荐,一并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

  十、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锁。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筹委会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当众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持人。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筹委会。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筹委会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共青团怀柔区第一中学委员会

  2004.10.31

 

北京怀柔第一中学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04215号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西街3号 邮编:101400 电话总机:010-69643291
北京怀教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 电话:89683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