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一中是北京市军事试点学校。根据市军训领导小组要求,经区教委批准,我校决定组织高二年级学生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一、驻训时间:2003年8月3日—8月9日
二、驻训目的:
1、学生军训是学生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
2、学生军训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3、学生军训是培养“四有”新人的有效途径。
4、把军训驻训这项社会实践活动,作为对学生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以此提高学生们的组织纪律性和吃苦耐劳、不怕困难的精神,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品质。
三、驻训地点:北京市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怀柔一职)
四、食宿:驻训期间的训练、住宿、伙食、返回车辆由军训基地负责。所需费用按实际支出由高二年级组为社会实践活动基地代收。
五、驻训费用:258元/人。
六、驻训要求:
1、驻训期间一切行动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
重给与不同处分。
2、学生只准带洗漱和洗澡用具、餐具、水杯、换洗内衣、笔、笔记本、拖鞋一双、军训服(军帽、军服、军鞋、两件迷彩短袖、帽徽、领花)校运动服。
3、学生不准带钱、贵重物品(手机、呼机、随身听、文曲星、照相机)、各种小吃和饮料、棋牌球类和游戏机。
4、驻训期间家长不准探望、接送。
怀柔一中
2003年8月